专利申请请求书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相关事项的书面材料。且一般是申请人为了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申请时所必须提交的技术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 书怎么写? 1
申请书中写明此 发明专利 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联系方式等
如果是委托 代理 机构进行申请,则要写明 专利 机构以及代理人
2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不得加标题,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3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所 申请专利 的发明目的、特征即是权利要求有哪些,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
也就是产品的结构、组成、零件连接、相互关系以及相互所起的作用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
)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五个部分
对所申请的发明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和应用范围进行说明,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说明所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所申请的项目与现有的技术有什么不同之处或者重要改进之处
对所申请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是什么进行详细解释
5
附图说明,所申请发明的各种图纸说明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
为了加快获得 专利权 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
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
什么是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
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
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 专利法 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的请求
依中国专利 法规 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
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开发某种产品的人是必须要申请专利的,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犯,因此,在写专利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简单、明了,保证里面的内容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的行为,这样自己申请专利才会更快
专利申请怎么写?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我们的发明创造出来以后,并不是自动取的专利权的,还需要我们去国家专利部门申请登记,提交一份申请书。
一、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表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
为保证申请的成功率,避免被驳回的情况发生,在申请专利之前,应该进行专利检索。
二、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写明此发明专利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则要写明专利机构以及代理人。
2、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不得加标题,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所申请专利的发明目的、特征即是权利要求有哪些,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也就是产品的结构、组成、零件连接、相互关系以及相互所起的作用。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以上就是专利申请怎么写?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想要申请专,欢迎咨询知识产权专业顾问。
专利请求书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三种格式
2.填写时应严格按照格式,并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3.随专利请求书应附送法律要求的其他申请文件
4.专利要求书及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应尽早向专利局提交
二、格式:【格式一】发明专利请求书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⑤发明名称 ①申请号(发明)②分案提交日⑥发明人 ③申请日④⑦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代表)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联系人姓名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⑧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书号电话⑨菌种保藏保藏单位地址保藏日期保藏编号分类命名⑩分案申请原案申请号⑿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原案申请日⑾要求优先权声明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国别 ⒀保密请求□本专利申请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请求保密处理⒁权利要求项数每份项说明书每份项说明书附图每份项⒂发明名称 ⒃申请文件清单1、请求书份每份页2、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3、说明书份每份页4、说明书附图份每份页5、说明书摘要份每份页6、摘要附图份每份页⒄附加文件清单□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在先申请文件副本□□□⒅专利局审批⒆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⒇ 收件人地址、姓名填表注意事项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摘要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一份为原本,一份为复印件
二、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或者自治区)、市、区、街道、门牌号码以及邮政编码
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填表说明:1.本表第①、第②、第③、第④、第⒅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⑤、第⒂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⑥栏发明人应当是对本发明的实质性特点刊;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
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发明人排列次序无法律效力
4.本表第⑦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名称一致
申请人为个人,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等
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并填写在第一署名申诸人位置
代表人为单位,还应当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5.本表第⑧栏,应填写已在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表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表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6.申请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的,还应当填写本表第⑨栏,并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7.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⑩栏
8.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⑾栏
9.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⑿栏
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0.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还应填写本表第⒀栏
11.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本表第⒁、第⒃、第⒄栏,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的数量逐项[核实
12.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13,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⒆栏应盖代理机I扣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⒆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
请求书原本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复印
14,本表第⒇栏,填写收件人地址和姓名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和名称,收件人写代[理人姓名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代表人)的地址,若代表人为单位,在地址后面还应写单位名称,收件人应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代表人)姓名,若代表人为单位,应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
15.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6.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中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17.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甄求增收附加费2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5元,超述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30元
18.各种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
银行汇付寄“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硼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分理处,账号:144005—63;邮局汇付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六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汇款时应在汇单上写明费用名称、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和申请号
切勿使用电汇
【格式二】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⑤实用新型名称 ①申请号(实用新型)②分案提交日⑥设计人 ③申请日④⑦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代表)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联系人姓名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⑧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书号电话⑨分案申请原案申请号⑾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原案申请日⑩要求优先权声明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国别 ⑿权利要求项数每份项说明书每份项说明书附图每份项⒀实用新型名称 ⒁申请文件清单1、请求书份每份页2、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3、说明书份每份页4、说明书附图份每份页5、说明书摘要份每份页6、摘要附图份每份页⒂附加文件清单□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在先申请文件副本□□□⒃专利局审批填表注意事项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一份为原本,一份为复印件
二、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外国人名、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注明原文: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市、区、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
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填表说明:1.本表第①、第②、第③、第⒃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⑤、第⒀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单明确,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⑥栏设计人应当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
设计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设计人排列次序无法律效力
4.本表第⑦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名称一致
申请人为个人,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等
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并填写在第一署名申请人位置
代表人为单位联系人姓名5.本表第⑧栏,应填写已在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
专利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入,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6.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⑨栏
7.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⑩栏
8.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⑩栏
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9.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本表第⑿、第⒁、第⒂栏,专利局将按实收文件的数量逐项核实
10.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11.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在本表第⒄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
申请人未委托专利机构的,本表第⒄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
请求书原本中的中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复印
12.本表第⒅栏,填写收件人地址和姓名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和名称,收件人写代理人姓名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收件人地址应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代表人)的地址,若代表人为单位,在地址后面还应写单位名称,收件入应写第一署名申请人(代理人)姓名、若代表人为单位,应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
13.设计人、申请人、要求优先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予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14.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和申请附加费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15.一件专利中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株利要求)数量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摹求增收附加费2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哭数)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5元,超述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30元
16.各种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
银行汇付寄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太平庄分理处,账号:144005—63;邮局汇付寄北京确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六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汇款时应在汇单上写明费用名称、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和申请号
切勿使用电汇
【格式三】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⑤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①申请号(外观设计)②分案提交日⑥设计人 ③申请日④⑦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代表)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联系人姓名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邮政编码地址⑧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书号电话⑨分案申请原案申请号⑾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原案申请日⑩要求优先权声明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国别 ⑿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⒀申请文件清单1、请求书份每份页2、图或照片份每份页3、简要说明份每份页⒁附加文件清单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申请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发明的名称;(二)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三)发明人的姓名;(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五)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七)申请文件清单;(八)附加文件清单;(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1.格式发明专利申请书
────────────────────────┬───────────
发明│①
③│
名称│
──┬─────────────────────┤(发明)
④│姓名├───────────
发├─────────────────────┤
明│地址│②
人││
──┼─────────────────────┴───────────
⑤│姓名或名称电话
├─────────────────────────────────
│邮政
申│地址□□□□□□
请│编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名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登记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请求费用减缓
□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⑨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每份页│□要求优先权声明□
2.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项│□优先权证明材料□
3.说明书份每份页│□要求提前公开声明□
4.说明书附图份每份页幅│□实质审查请求书
5.说明书摘要份每份页│□不丧失新颖性证明
6.摘要附图份每份页幅│材料
────────────┬───────────┴─┬─────────
⑩上述以外的发明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签章
││
││年月日
────────────┴─────────────┴─────────
2.说明
专利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对某项发明 创造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 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创造性, 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 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但是,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植物品种;⑤用原子 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 规定授予专利权。这是申请人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之一。
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 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通常不需要经过早期公开、实质性审查阶段而直接进入公告。申请是第一步。 申请要填写申请书,交由专利机关。专利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经初步 审查后,即可早期公开,自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申请的内容在专 利公报上予以公布,供公众自由阅览。专利局对此专利申请给予临时性保护。
专利的申请是取得专利权的先期条件。申请专利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 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 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 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 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 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 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 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 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 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 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申请人可 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 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 方案所授予的专利。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因此,就 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 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 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 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本表填写不下时,可 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 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
(一)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专利文件、文献、期刊、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时最好事先进行专利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书面技术资料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方式,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通过互联网传输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以下简称专利电子申请)有关的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提高专利审批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十五条第二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提出专利电子申请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开办专利电子申请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以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
申请人委托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电子申请业务的,无须另行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
第三条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四条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均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可以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专利申请需要保密的,应当将该专利申请转为纸件形式继续审查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后续程序中应当以纸件形式递交各种文件。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保密审查请求和技术方案应当以纸件形式提出。
第六条 提交专利电子申请和相关文件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专利电子申请和相关文件未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正常接收的,视为未提交。
第七条 申请人办理专利电子申请各种手续的,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以纸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不符合本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视为未提交。
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除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外,申请人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为专利电子申请。
特殊情形下需要将专利电子申请转为纸件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出请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转为纸件申请。
第八条 申请人办理专利电子申请的各种手续的,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应当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
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电子申请时请求减缴或者缓缴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提交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未提交电子扫描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对于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决定或者其他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申请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十条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所有规定,除专门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专利电子申请。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2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五号发布的《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同时废止。